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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为多民族省份,除汉族占人口总数95%以外,还有四十六个少数。主要有满、朝鲜、回、蒙、达斡尔、锡伯、鄂伦春、赫哲、鄂温克、柯尔克孜等。全省有一个自治县(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)、32个乡(朝鲜族乡16个、鄂伦春族乡5个、蒙古族乡3个、达斡尔族乡3个、赫哲族乡2个、达斡尔族满族乡2个、达斡尔族、满族、柯尔克孜族乡1个。
在少数民族中,满族、回族、锡伯族使用汉语、汉文:朝鲜族和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;达斡尔族、鄂伦春族、赫哲族、鄂温克族、柯尔克孜族有自己的本族语言,无文字,同用汉文。
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居住在农村。朝鲜族主要从事水稻生产;蒙古、达斡尔、鄂温克、柯尔克孜等主要从事牧业、农业生产;鄂伦春从事农、林、猎业生产;赫哲族从事渔业生产。满族、锡伯族和在农村的回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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